“有爱店长”愿替店员当人质 赢得不少网友称赞

昨天,经历持刀劫持案的珠宝店店长陈女士,正在店里工作。
日前,温州市区五马街第一百货商店二楼某珠宝专柜发生持刀劫持案。当犯罪嫌疑人冷某作案时,鼎尚专柜店长陈女士谎称女店员是她妹妹,愿替女店员当人质,不少读者和网友赞其有爱。
据了解,陈女士是市区人,已婚,今年43岁,身高1米66,家里有五个兄弟姐妹,她排行老二。昨天,记者采访了陈女士。得知记者的意图后,陈女士坚决推辞,只简单介绍了经过,并说:“其他人遇到这样的事也会这样做的,当时大家都上去帮忙了。”
记者:劫持发生后,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店长:我赶紧拨打电话报警,并跑上前去,那男的比较瘦小,可能还没有我高,我就拿起了一张凳子(想制服他)。
记者:你上前后,对方有什么反应?
店长:他看起来有点怕,不许我过去,说再靠近就“杀了她”。
记者:后来你怎么想到说被劫持的店员是你妹妹?
店长:我们几个同事平时关系都很好,像姐妹一样,我又是负责这家店的,遇到这种事情肯定得上去。而且我家里也有妹妹,当时很自然脱口而出,说她是我妹妹。
记者:这话有效果吗?
店长:他有些怀疑,后来我还说,我妈妈年纪很大了,我只有这一个妹妹,他可能有点被打动,但没答应我的要求,可也没有进一步的伤害举动。
记者:万一对方同意了,要挟持你怎么办?
店长:当时也没想这么多,只是下意识地说,希望能拖延一下时间,让歹徒冷静下来。幸好警察很快也赶到了。
记者:昨晚的事情亲友们知道吗?
店长:我回去都没和别人说,除了老公,他也说我这样太冒险了。我做这行十几年了,连小偷小摸也很少碰到,突然遇到这么大的事情,感觉是电影里才会有的。
记者:今天上班有受影响吗?
店长:肯定有,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心里时时发慌,觉得没有安全感。当天晚上一夜没睡好。被劫持的店员我们让她先回家休息几天,等平静下来再来上班。
据一百商店经理徐策介绍,商场日常都会有消防、安全方面的演练。不过,鼎尚专柜的店员们表示,真正遇到情况了,才发现平时演练、准备都还是非常不够的。
律师说法
犯罪嫌疑人冷某劫持店员,致店员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店员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认定办法》,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30天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应在受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要求工伤认定。
评论:放下屠刀,不能寄托于偶遇理性
店长陈女士提起凳子冲上去的时候,并不知道犯罪嫌疑人冷某到底是真想杀人,还是只想吓吓人。刀架在店员的脖子上,一切皆有可能。
但是,陈女士上去了。她说:“她是我妹妹,让我跟她换吧!”
解救店员的办法有很多种,见多识广的陈女士应该明白。但陈女士在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她向冷某撒了谎,但无法掩饰冲动时刻自己内心的善良。陈女士的举动,令人感动。
如果说“感谢陈女士救人之义”,大概所有人都不会有意见。但是,如果说“感谢冷某不杀之情”,估计就会招来非议。尽管冷某的劫持行为既不求财、也没害命,但毕竟手上持着刀,毕竟有过行凶的念头,毕竟把刀架在了女店员的脖子上——这便是犯罪。
如果冷某事后所述属实,那么,这个最初打算用别人的生命发泄自己对现实不满的嫌犯,后来以极端的方式,求的是一个“被关注”的效果。就像不久前一审被判6年的冀中星,选择了在首都机场引燃爆炸物;就像前些天在武汉机场引燃鞭炮的七旬老人。在冲动的那一刻,他们并不是真的要谁送命,而是寻求人们关注自己极端暴力行为背后的遭遇,寻求解脱自己生命旅途中感觉无路可走的困境。
冷某杀不杀人,只在一念之间。最终的结果,对于他人来说,还是不幸中的万幸。这其中有太多的偶然因素。
突发冲动,生死难测,冷某回归理性,刀下留人,其实是给自己留了一条活路,给自己原本遭遇生活困顿的家庭,留了一条继续向前走的生路。包括被劫持的店员张女士、救人的陈女士、冷某本人和他身后的亲人,甚至整个社会,其实都是这个结局的幸运者。因为幸运的是,冷某最终没有将自己生活困顿的不幸和遭遇,转化为别人的悲剧。
透过这起事件,引发我们去思考的应该是:让冷某式的暴力冲动放下屠刀,不能寄托在偶然的一念之间;化解社会矛盾、让所有生活困顿的人不感到绝望,这才是寻求理性根本的药方。
这条路,还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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