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掉入菜园水坑溺亡 家长:水坑边没有护栏警示

雷先生在用木棍测量水坑深度。程遥/摄
11月10日上午9时许,在温州乐清市城南街道南草垟村,一男童小南(化名)在租住处附近的菜园内玩耍时,不慎掉入水坑溺水身亡。小南家属称,事发后一直联系不上菜园主人,而且水坑周围没有什么危险警示标志及护栏。
事件:两岁男童水坑溺亡
雷先生是江西人,在乐清务工多年,小南是他第二个孩子,今年两岁,身高约0.7米。事发当天,他在外务工,他老婆叶女士在家带孩子。
雷先生回忆,当天上午9时许,叶女士洗完衣服后,发现小南不在家里,喊了半天,也没有应答。她感到事情不妙,赶紧出门去找。结果在后门菜园的水坑里找到了小南。她赶紧把孩子从水坑里捞出来,可孩子已经没有了呼吸。她急忙把小南送往村卫生院急救,随后又把他送到乐清市人民医院抢救,不幸的是,最终没能把孩子救活。
事情发生后,警方到现场勘察,基本认定小南为溺水身亡,排除他杀可能。
小南母亲叶女士说,小南7个月前刚学会走路,他生性活泼,一般也只在出租房里跑来跑去,可这次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跑到了这个菜园里。
家长:水坑旁没有防护措施
小南溺水水坑所在的菜园,和雷先生所租房子之间,隔了个厕所,厕所和菜园之间,被一堵围墙隔开。雷先生说,去年有人把墙弄坏了,从出租房里,就可以直接走到菜园。
据了解,这个菜园平时一直有人在打理,水坑里的水是浇菜用的。雷先生用棍子测量了水坑的水深,最深处达一米多,而且这个水坑的边上既没有防护栏,也没有安全警示标志。雷先生说,他租的房子里有8户住户,每户都有小孩,这个水坑对孩子们是个威胁。他认为,“菜园的主人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设好防护栏,防止意外的发生。”
村主任:小孩溺水不关菜园主人什么事
事发后,雷先生一直试图联系菜园的主人,但一直没有结果。他也曾向打理菜园的人,询问菜园主人的信息,可对方不肯告诉他。
昨天,记者联系了城南街道南草垟村村委会主任张先生。
张先生称,他已经听说了村里发生男童溺水的事情,因还在外地出差,所以没到现场查看。他说,男童溺水的菜园为村里的几名村民共同拥有。事发后,菜园主人已在这个菜园和雷先生所租房子之间,设置了铁丝网等防护措施。发生溺水事件,男童的家长应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应该不关菜园主人什么事情。对于菜园的主人到底是谁,张先生未透露。
小南父母菜园使用人菜园管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
项建挺律师
不幸溺水的小南(化名)年仅两岁,在法律上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南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须做到随时妥善监护,时刻防止意外的发生。所以,事故发生时,小南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菜园的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如果针对菜园的水坑没有防范措施或者防范管理不到位、不尽周密,如虽有围墙,但已经破损,导致小孩掉入水坑产生溺水事件,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就幼儿不幸溺亡菜园水坑事件,幼儿的父母和菜园的使用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小孩溺水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父母作为监管人,应时刻留意小孩的自身安全,相关其他人员或者部门,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对可能出现危及他人身体健康、财产安全的情形,应多加留意和防范。
404 Not Found
Please report this message and inclu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to us.
Thank you very much!
| URL: | http://xs.66wz.com/lwxww/system/2013/11/13/011466087.shtml |
| Server: | xc1-web |
| Date: | 2026/04/29 00:31:02 |
Powered by Teng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