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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何不给道路“双规”,实行夜间停放

2013年11月13日 15:18:50来源:温州晚报字体:

  □余日迁摄

  

  市民:晚上不影响交通,人行道可否“借来”一停

  部门:一旦“松了口”,会使乱停乱放现象回潮

  近日,本报对于小区停车难问题进行了连续报道,也引发了读者对此事的议论。

  昨天,本报热线88908890接到不少读者来电,对于解决停车难,读者有话想捎给部门。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跑了相关部门。

  □本报记者李玉燕□见习记者陈怡童锡基

  ◆开放的错时停车场为何门难进?

  @有驾照的阿飘:小区内停车难,向附近停车场“借地儿”的做法挺好的。夜间商场停车位可以出租,周边企事业单位可以按实际情况供给,限时停车,对于第二天营业、上班前还不开走的可以收取一定额的保证金。

  我们开放过,但实在太难管理

  昨天,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处开放错时停车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发现他们对此也有自己的苦水。

  就如市民瞿小姐所说市区学院路上的市环保局等三家单位。作为第一批开放错时停车场的单位,市环保局也曾专门下发了文件,并且放在保安室内,但实行之初就遇到了困难。他们规定停车的时间是晚上7点到次日上午7点,但往往车主们前一天晚上停进去了,第二天却没有按时去开走,影响了他们工作时间本单位员工的车子停放。

  市司法局目前未正式开始实行错时停车,而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保安称,他们倒是有开放,并且是免费的,但也是头疼于第二天车子没有按时开走,发生这种情况,保安就把该车牌号记下来,第二次就不让进门了。

  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场错时停车的实施方案(建议稿)》对于开放错时停车的单位并无实际约束力,具体执行还得他们视情况而定,有停车需求的市民需遵循各家单位的停车管理制度。

  据了解,有的单位开放系无偿,部分企业单位根据发改委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停车费。

  ◆执法部门能不能弹性执法?

  市民朱先生:我家住在锦江家园,平时晚上小区都是车满为患,而小区外的锦江路又比较空,我有个建议,交通部门和执法局能否规定一个时间段,允许市民将车停放在这些晚间人流量、车流量都不多的路面和人行道上,而不是一味抄牌罚款。

  如此“弹性”执行起来会有“后患”

  记者带着朱先生的建议咨询了相关的交通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他们的回复均是这个方案有点难,执行起来会有很多“后患”。对路面车辆进行管理是我市交通治堵的一块重要工作内容,一旦在这块管理上“松了口”,允许市民在一定时间段将车停放在路面或人行道上,在路面上车子乱停乱放的情况将会很快回潮。而且,并非所有市民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车子开走,到时会给城市交通带来很大的混乱。

  ◆记者建议

  规定路段,规定时间段,实行夜间停车

  采访中,我们倾听了读者的建议,了解了实行的难处,也记录了部门的说法,每一方都有道理,但是,如果一直固守着难处或者一味埋怨,那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在此,记者也想提提自己的建议。

  对提供错时停车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说:有个成语叫“因噎废食”,顾名思义,不能因为担心噎着而不吃。对于错时停车也是如此,不能因为一部分人的不守规则,而让如此行之有效的办法形如一纸空文。

  可以制订相关规定,若停车的车主不实行,便采取一定措施,或对其拒之门外,或进行相应惩罚,相信大家都会理解。

  对读者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场开放错时停车,这些车位来之不易,包含着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提供车位单位的社会责任感,每一方都表现出了解决小区停车难的诚意,但如果因为你的不配合、不守规则,而让这个办法“名存实亡”,实在太可惜。

  所以,请广大市民若要将车停进这些停车场,那就请遵守这些单位的规则,与人方便,更是与己方便。

  对执法部门说:若我们的城市道路是一条条五线谱,那“堵”便是那甩不掉的旋律。执法部门对于交通治堵的决心和措施,广大市民都已经感受到并且看到了成果。然而,没有明确纪律,便无法真正遵守,夜晚,道路上仍有“不听话”的车子,那些不准停车的区域仍然有车子。

  何不划出明确的路段,规定明确的时间段,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让这些路段可以在夜晚吸纳一部分车子。当然,超出这个路段或者时间,那便实施相应惩罚。不要动不动就实施“一刀切”,或动不动就贴罚单,一定要到实地调研后决策,否则,市民会认为你们的管理就是为了“敛财”。

  

 

[编辑: 陈静] 
关键词:停车 单位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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