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促流通扩消费 用市民卡买书看电影补助15%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流通扩大城乡消费的若干意见》近日正式发布。《意见》推出一系列优惠举措,提振消费信心,引导释放有效需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
新获得“中华老字号”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注册地在温州的商贸企业新获得“中华老字号”、“国家金鼎百货店”、“五钻餐饮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新获得“浙江老字号”、“浙江省品牌营销示范企业”、“浙江省著名商标”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新获得“温州老字号”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
组织引进大型旅游团有奖励
实施温州旅游市民卡刷卡优惠大型让利活动。对组织引进大型境外和国内旅游团包车、旅游专列、包机来温旅游参观的,给予组织者3000元至45000元奖励。对组织引进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会议在温召开或国内外大中型企业来温开展会奖旅游活动,市外人员不少于50%,且在温州住宿两夜以上,单次会议正式代表在300人、20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组织者5万元、3万元奖励。
市民卡买书健身看电影有补助
在城区实行市民卡一卡通制度。对市民持市民卡在城区定点图书商店、影剧院及运动健身场所进行消费的,按消费金额的15%给予补助。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扶持民间艺术团体和农村电影放映公司,每年免费组织送演出和电影下乡,努力提高文化体育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新设早餐车定时定位经营一年以上有补贴
对主营早餐、商务午餐等便民餐饮的企业,采用集中生产、统一配送、分散销售,且年度“三税”总额在15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对在温州注册的餐饮企业,经审批新设早餐车,定时、定位经营一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车4000元补贴。引导餐饮企业转换经营思路,积极发展“大众晚餐”,建设服务大众的餐饮餐厅,组织茶楼、咖啡、酒吧、夜排档等休闲美食企业开展夜间消费有奖促销,鼓励大众消费。
培育独具经营特色的夜消费街区
围绕生活用品、娱乐休闲、名人字画、文体用品、图书音像、文物交易、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风味小吃等重点,结合各区块优势条件,在市区和有条件的县(市)选择若干个街区
(如欧洲城、江滨路),重点培育打造独具经营特色的夜消费街区。鼓励商家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积极开展相关夜市活动。
新建1家农村连锁直营便民店补助1万元
对新建1家农村连锁直营便民店、加盟便民店的,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补助;创建城乡统筹现代商贸服务示范镇(乡、街道)和农村现代商贸服务示范村,对验收合格的现代商贸服务示范镇、现代商贸服务示范村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另外,《意见》还要求各部门营造宽松经营环境。如:城管与执法部门应对政府部门监督指导下的办展和临时性商业宣传、公益宣传等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程序。消防等审批部门对大型展会(摊位在500个以上)要在职责范围内简便手续,采取现场联合办公等方式予以审批。市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在不影响交通安全、道路通行的前提下,对在商业特色街区、重点商业地段举行的大型商业活动,要视情况采取临时限制交通措施。
《意见》将于下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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