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10月温州发生严重事故387起 十大陋习最致命
昨天,温州交警部门发布了一组数据:今年1~10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严重交通事故387起,死亡392人。根据事故成因调查结果,交警部门整理出了危害最大的前十个交通安全陋习。针对这十类陋习,记者搜集了今年的相关事故报道并采访多名一线交警。
据悉,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无证驾驶,占15.3%
相关案例:男子无证驾驶肇事,同车5岁儿子身亡
今年7月,从没有考过任何机动车驾驶证的男子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带着妻子和儿子从乐清市柳市镇峡门村开往张瞿村方向,由于操作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酿成妻子受伤、儿子死亡的家庭惨剧。
交警解读:无证驾驶造成的死亡人数之所以排第一位,多半是因为司机没有熟练掌握驾驶技巧,这种人开车上路,无疑是一颗移动的定时炸弹。
处罚:按照规定,无证驾驶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不按规定让行,占8.7%
相关案例:女司机斑马线上撞倒两名行人,致一死一伤
今年11月,市区机场大道飞云江路口,一男一女在雨中通过斑马线,不料被驶来的一辆路虎越野车撞倒。男青年当场死亡,女青年重伤被送至医院。肇事女司机事后被警方拘留。
交警解读:不按规定让行导致车祸死人比例紧随其后,是因被撞一方在潜意识里,认为自己处于安全环境,对突如其来的撞击缺乏提前应变。
处罚:按照规定,不按规定让行可处记3分,但如果是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话,则可记6分。
违法上路行驶,占4.08%
相关案例:男司机撞伤行人,经查车辆年审过期
今年5月,在市区江滨路一路口,一男子驾驶别克轿车,撞伤一名行人。交警到场后发现,别克轿车年审已过期5个月,按规定予以扣车,要求强制年审。
交警解读:此处“违法上路”是针对车辆而言,是指司机所驾驶的车辆年审过期,或年审未予通过的。由于车辆性能无法得到保障,即便再高超的技术也难以驾驭脱缰的野马。
处罚: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此种情况可记3分。
违法装载货车超载,占3.32%
相关案例:货车超载钢板成夺命凶器,一男子惨遭割喉
今年1月,瑞安塘下广场西路生态园市场附近一电瓶车驾驶员行驶中撞上裸露在货车外的钢板,遭“割喉”致死。经调查,肇事大货车车厢长为6.1米,运载的钢板长度为8.7米,约有2.6米钢板超出车厢,存在超载。
交警解读:违法装载包括客车超载和货车超载等,此处死亡原因分析中,专指后者。货车超载所发生的事故频见报端,由于超载影响刹车、方向等性能,容易酿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处罚:按照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记3分;如果达到30%以上的,则可记6分。
超速行驶,占3.32%
相关案例:男子夜归急着回家,超速撞死两名老人
今年2月,男子黄某在夜色中驾车沿着104国道回家。经过双屿上伊村前路段时,遇到两名老人正横穿马路。当时,黄某的车速较快,一头撞了上去,两名老人当场死亡。经检验,黄某当时的车速是每小时62公里,而事发路段限速每小时50公里。
交警解读:超速行驶往往让驾驶员没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判断,或者极容易作出错误判断,而且速度过快造成的剧烈碰撞,容易造成重大伤亡。
处罚:按照规定,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12分。
逆向行驶,占2.81%
相关案例:瓯海大道一摩托车逆行与拖拉机相撞,一死两伤
今年10月,瓯海大道西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摩托车逆向行驶,闯禁驶上主干道与变型拖拉机相撞。摩托车上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受重伤,拖拉机司机受轻伤。
交警解读:车辆逆向行驶时,与另一个方向驶来的车辆碰撞后,由于力的相互作用,即便车速不快,其造成的伤害也不可低估。
处罚:按照规定,逆向行驶可记3分。
酒后驾驶,占2.81%
相关案例:平阳酒驾男子撞死路边救人的两名村干部
今年10月,平阳县230省道腾蛟段南陀村村口,一名孕妇被车撞倒。两名村干部路过施救,被一辆农用卡车撞倒。肇事司机苏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根据调查,酒后开车、刹车性能差等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交警解读:酒后驾驶的危害不言而喻,酒精麻痹神经后,司机所驾驶的车辆往往不受控制,外地曾发生车辆直冲人群的恶性酒驾事故。研究表明,酒后驾车引发的事故是正常情况下的2.5倍,如果醉酒则是4.7倍。
处罚:按照规定,酒后驾驶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驾驶证。
抢道行驶,占2.55%
相关案例:的姐十字路口抢道,老人斜穿马路被撞伤
今年8月,瑞安一名的姐因抢道过路口,不慎撞上了一名六旬老人。根据警方调查,出租车原本在左转弯车道上行驶,想借助直行道超车转弯,随后就发生了撞飞老人的一幕。的姐李某称,途经事故路口时,因为赶时间就抢道了。
交警解读:抢道行驶又称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比如抢用非机动车道、公交车专用道、直行车占转弯车道行驶等,此种违法行为往往让该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猝不及防,造成事故。
处罚:按照规定,此行为可记3分。
不按规定会车,占2.55%
相关案例:不变灯激怒对向来车,远光灯“自伤”车主
今年9月,平阳老57省道麻步三桥附近,钟某驾车遇到对向来车,对方变远光灯成近光,但钟某却迟迟没有变灯,被激怒的对方突然转换成了远光灯,让钟某眼前一片朦胧,车辆撞到路边。民警到场后对钟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交警解读:不按规定会车的危害在于,双方都处于无意识状态,突然发现意外情况时,往往为时已晚。其中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也属于不按规定会车的行为。
处罚:按照规定,不按规定会车可记1分。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占2%
相关案例:一变型拖拉机闯红灯,碾死一骑电瓶车女子
今年10月,乐清市乐成街道旭阳路路口,一变型拖拉机和电瓶车相撞,骑车女子被卷入拖拉机后轮,遭碾压当场死亡。司机顾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拘。经办民警介绍,根据监控视频,肇事司机在路口处闯红灯左转弯时撞上电瓶车。
交警解读:通俗理解,这种情况多指车辆闯红灯,此种情况下,横向驶来的车辆为绿灯放行,车速较快,而本车辆在闯红灯的情况下也是踩足油门,一旦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
处罚:按照规定,闯红灯行为可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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