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微工业企业“减负” 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
龙湾新闻网讯(吴惠芳)为减轻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负担,帮扶困难中小微企业,振兴实体经济,昨天,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我区将对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下同)缴费比例。
根据省、市关于2013年对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的文件规定,凡是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依法参保缴费、受“菲特”台风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有望恢复的中小微工业企业都可享受此次政策。据了解,2013年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的幅度相当于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个月的额度。采用全省集中减征的方式,统一在2013年11月、12月操作(减征费款所属期为2013年10月、11月),逾期办理不享受。
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职工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
[编辑: 陈静]
关键词:中小 企业 保险 工业 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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