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接受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考核验收
龙湾新闻网讯12月17日—19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验收组对龙湾区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价验收。验收组通过查看台帐、现场抽查、调查问卷、听取汇报会、汇总打分等方式对龙湾区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价,并高度肯定了该区创建成效。
17—18日,验收组由省食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张海军带队,在区食安办主任、区食药监局局长王星云及龙湾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开展检查。17日下午,验收组首先来到龙湾区食药监局办公大楼,严格对照《浙江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验收标准(修订)》,查阅相关工作文件、会议纪要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等资料。随后,前往区食品药品审批窗口进行现场检查。
18日,考核验收组分三组对照考核验收标准,实地考核验收温州市兴瓯医药有限公司、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榕树下村卫生室、温州市瑞康药店等15个点以及永兴、蒲州两个街道的创建情况,并现场分发药品安全示范创建知晓率和满意度问卷进行调查。
19日,在区行政中心11楼1号会议室,召开全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汇报会,常务副区长卢斌代表区委、区政府做汇报发言。通过三天的检查,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市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验收组代表方皖玲在反馈会上指出,龙湾区创建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建立起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二是监管网络健全,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药品安全管理网络;三是窗口建设到位,实行了“一门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的审批服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对街道和村(居)知识宣传和指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对经麻类特殊药品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以及检验技术人员需进一步到位等问题。针对提出的问题,卢斌代表区委区政府表态,下阶段将认真抓好整改和落实,巩固创建成果,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龙湾区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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