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管理中心节能“国考”一年可节电20万千瓦时
12月21日,国务院机关事务局节能司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考核小组来到区行政管理中心,开展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工作。
据悉,我区自2010年在全市率先成立节能机构,区行政中心管理大楼通过安装开水器定时开关、减少照明灯数量、电梯错层停靠、空调集中控制管理、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等六项节能措施和建立能耗监测平台、LED灯改造、空调雾化改造、太阳能热水系统改造、水龙头改造、河水利用等节能改造,每年节电20万千瓦时,节能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先后荣获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另悉,此次全市共有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和温州市中心医院四家单位被推荐参加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晓东 林敏 林约)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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