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潘小姐捡到一只“猴面鹰”,要送动物园遭拒 动物园接听人员:这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可扔到山里
市民捡到这类动物又想保护,到底该送哪去呢
◀图为绿眼睛环保组织志愿者在救助猴面鹰。网友供图
“在灵昆救了一只‘猴面鹰’,打(电话)给温州动物园,他们说这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就扔到山里让它自生自灭好了。然后我说它都不会飞了,一只翅膀断了,他们说那你拿过来,我们这也难救。又打电话给绿眼睛环保组织,他们二话不说马上就来了,说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差别真的好大啊。”
据现年21岁的龙湾人潘小姐说,这只“猴面鹰”是元旦那天在灵昆附近的一处农田中发现的。那天中午,她和几个朋友发现一张大网将3只鸟罩住,其中2只鸟已经死了,活着的那只翅膀断了。潘小姐说的断翅的这只鸟,也就是文中提到的这只长相怪异的鸟。
“这只鸟的脸,长得像猴子一样。”潘小姐说,她猜测这种鸟可能是野生动物,于是想到联系温州动物园。于是,她拨打了对方的电话。
据潘小姐称,动物园方面接听电话的女子回复“这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可扔到山里自生自灭。如果要送到动物园,需要自行送来。”
考虑到路程遥远,潘小姐只得先将受伤的鸟带回家。当天下午,她称自己通过上网搜索,找到了绿眼睛环保组织。
“绿眼睛环保组织的志愿者听说后,二话不说便赶来了。”潘小姐称,经绿眼睛环保组织的志愿者鉴定,该鸟学名叫“猴面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猴面鹰”已交到绿眼睛环保组织手中。
温州动物园动管所副所长郑国柱说,野生动物的保护是属于温州林业局的工作职能,但平时温州动物园也参与救护野生动物。平均每年有80多只野生动物被送到动物园。
郑国柱说,一般情况下,市民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或私下贩卖的野生动物,都会送到温州动物园,他们也会第一时间救护。由于没有专项救护经费,他们不可能派人员去接收野生动物。但如有市民将野生动物送到动物园,他们都有义务接收,“主要救护野生动物,一般不接收家禽、家畜或猫狗等宠物。”
温州动物园相关负责人称,市民潘小姐所反映的事,目前正在调查。如果潘小姐所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办公室接电话人员存在对程序不了解、说法欠妥当的问题,不应该直接将市民的问题拒绝。
温州林业局行政审批和资源林政处相关工作人员称,野生动物的保护分两块,陆生野生动物属于温州林业局的工作职能,水生野生动物属于海洋渔业局的工作职能。
温都记者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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