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揭晓 申报项目公共服务类居多
新华网北京1月13日电(黄玥潘子荻)第七届(2013—2014年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获奖项目11日在京揭晓,共青团贵州省委春晖行动等10个项目获得“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优胜奖;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委县政府嘎查村“532”工作法等10个项目获得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提名奖。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由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党校世界政党比较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于2000年联合组织发起,旨在发现、激励和推广各级地方政府改革创新的先进经验,以此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进步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第七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自2013年3月28日启动至9月15日申请截止,共收到132个申请项目,课题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初选。随后,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的12名全国专家委员会委员按照创新程度、参与程度、效益程度、重要程度、节约程度、推广程度等六条标准,对初选项目进行认真评阅,投票选出了20个入围项目,并对入围项目进行公示和调研。
本届入围的20个项目分别属于“政治改革”、“行政改革”、“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四大类,集中反映了近几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在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和社会治理等方面改革创新的实践成果。
据“中国地方政府改革创新研究与奖励计划”总负责人俞可平介绍,与往届相比,本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申报活动整体质量有所提升,仍以公共服务类居多,网络技术尤其是新媒体在创新中的运用增多,但区域分布上依然不均匀,东部发达地区的申报项目明显多于中西部地区。
俞可平指出,由相对独立的权威学术机构依据一套科学的评估标准和严格的评估程序,对政府行为进行研究、评估和奖励,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评估活动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有助于消除评估过程中容易产生的腐败和不公正,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政府不断完善自身的制度和行为,增强公民对政府的认同和信任,推动学术界对政府治理的深入研究。
据悉,作为中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对政府创新行为进行评估的奖项,“中国政府创新奖”已经形成了一套科学的评估标准和严格的评估程序,评奖活动和工作机制日趋成熟。“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评选活动在政界和学界的影响日渐增大,至今所有省份都曾申报过“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作为一个民间奖项,过去14年来,“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在推动地方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绝大多数获奖的创新项目,程度不同地在更大的范围,直至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或上升为制度法规。许多获奖项目已经成为国内外政治学者研究的重点案例,不少获奖项目被编入案例教材,进入大学和党校的课堂。
本届全国选拔委员会由中央部委官员、媒体代表、民间组织代表、专家学者以及上届获奖项目代表等14人组成。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同志出席颁奖大会,宣布了本届创新奖的获奖项目名单,并给获奖者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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