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用爱送孤残儿回“家”

放学路上,模拟家庭的“爸爸”杨从祥领着孩子们回家。翁卿仑摄

位于市区飞鹏大厦的一处模拟家庭里,一名男孩抱着“巧虎”玩具午睡。翁卿仑摄
上周四,农历腊月十六,温州街头巷尾洋溢着浓浓的年味。
这一天,温州市儿童福利院10岁脑瘫患儿小杰穿戴一新,和其他8名同伴一起,被分别送进鹿城、瓯海的3个普通家庭,开始全新的寄养生活。对于这些年纪小小就备尝人间冷暖的孤残儿童来说,这将是他们第一个在“家”里度过的春节。
心愿
让孤残儿有个家
“我们的孩子,物质和生活照料都不缺,缺的是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感受,这是他们成长中非常需要的,也是福利院难以满足的。”已经在市儿童福利院工作30余年的院长陈微微说,他们近年频频探索开展家庭寄养的最主要原因,就是通过寄养让孩子重新回归家庭生活,更充分地接触社会、融入社会。
2003年,民政部发布《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启动实施儿童家庭寄养,即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孤残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
2009年,市儿童福利院双岙基地创新抚养模式,以一个个模拟家庭为单位,将较为健康的孩子按照不同性别、年龄、个性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分配到不同的家庭,以兄弟姐妹相称,聘请工作人员担任全职“妈妈”,照顾生活起居。
2011年,为解决这些福利院内的模拟家庭有“妈妈”缺“爸爸”、生活相对封闭等实际问题,该院开全省先河,尝试将模拟家庭引入社区。他们采取社会助养方式,在市区飞鹏巷福利院院址附近选择住房,组建了3个社区爱心模拟家庭,并聘请适龄夫妇充当爸妈,每对爸妈和6名孩子一起生活,形成相对稳定的父母子女关系。
“喜欢住在家庭,有爸爸,有妈妈,我是姐姐,我会帮弟弟妹妹叠被子,我最喜欢看喜羊羊电视。”16岁的小文羞涩又自豪地向记者描述着自己在模拟家庭的生活。因为从小患有脑瘫,她看上去只有八九岁的样子。在她的认知里,“家”就是爸爸妈妈和孩子在一起,而“爸爸妈妈”就是会笑着摸摸自己的头、给自己做好吃的、教自己穿衣服的人,能被送到“家庭”生活,是件很被大家羡慕的事。虽然简单,却是这些特殊孩子对亲情的最直接感受。
“她以前很孤僻,不愿和人说话,现在胆子变大了,性格也开朗起来,下课还会主动帮忙打扫教室。”一直关注小文成长的福利院黄老师欣慰地说。
小文的变化,同样发生在其他孩子身上。几年来,先后有50多个福利院孩子被送进模拟家庭,通过几个月与“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的朝夕相处,感受不同于福利院集体生活的家庭关爱,锻炼生活自理能力。从这里“毕业”后,他们有的被顺利领养,有的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有的带着更健康的身心融入社会。
现状
回“家”之路并不容易
同样在2009年,市儿童福利院曾通过本报向社会发起征集爱心家庭有偿寄养孤残儿童的活动。结果,打电话咨询的人很多,有意报名的人却寥寥无几,最终没有一个孩子送出去。
“很多人首先都问健康不健康,听说有残疾就打退堂鼓了。”回想当时,福利院副院长张海燕仍不断叹息。之后,该院通过发动员工家属,在永嘉某乡镇物色了几户家庭,着手探索家庭寄养工作。经过几年时间运行,2012年,由于照料人素质不高、环境不佳等实际问题,福利院与这些家庭终止了寄养协议,孩子们全部被接回了福利院。
此后的2012年和2013年,该院又两次通过媒体向社会征集寄养家庭,结果却与2009年时相似。“我们院网站上也一直挂着征集公告,但社会反应并不理想。”张海燕告诉记者,此次寄养的3户家庭,同样是他们在发动身边朋友、同学、熟人等的基础上,根据寄养条件反复筛选出来的,目的就是为稳妥地给孩子们安一个家。
在陈微微看来,福利院儿童“质量不佳”而愿意寄养孤残儿童家庭中符合条件者不多,正是近年家庭寄养始终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据介绍,随着社会进步及生活水平、医疗水平的提高,近年,市儿童福利院接收的弃婴孤儿数量逐年下降,但孩子的健康状况也在下降,绝大多数患有一种或多种疾病,且往往比较严重,其中,患有脑瘫、智障的孩子最为多见。
“照料这样的孩子,需要真正的爱心、十分的细心和无比的耐心。”张海燕告诉记者,由于寄养是以生活照料为主,需要持续接受康复和教育的孩子还须留院,因此目前送出寄养的孩子只能是“并非最好的”。寄养家庭要面对的,不止是孩子肢体上的不足、情感上的缺少反馈,还有许多特别的照料要求,如脑瘫患儿的褥疮预防、智障儿童的喂养管护等。
也正因为被寄养儿童的这一真实状况,市儿童福利院详细制定了寄养家庭条件,如规定居住面积不低于70平方米、主要照料人年龄在30至55岁间、无不良生活嗜好、家庭关系和睦等,并明确了定期回访、指导养育、巡查评估等工作制度,以便选择到真正适合寄养的家庭。
记者了解到,家庭在提出寄养儿童申请并经评估符合条件后,要与市儿童福利院正式签署一份寄养协议书,最多寄养3名儿童。寄养期间,“爸爸妈妈”要给被寄养孩子提供生活照料,努力降低他们的残障程度,提高生活自理能力,还要注重帮助他们树立健康良好的思想观念。福利院则向寄养家庭提供每个孩子每月1500元的抚养补助,用于伙食、衣着、交通支出等,并继续承担被寄养儿童的入托、入学、重大医疗等费用。
“我们每月至少巡查一次,检查寄养状况,一旦发现不适合继续寄养的情况,就会解除协议。”市儿童福利院业务科科长赵璧说,理想状态是通过家庭寄养模式的不断完善,形成家庭与儿童之间的长期寄养关系,尽可能避免频繁更换寄养家庭给孩子带来的情感伤害。
呼吁
用爱搭建温暖的家
一边是孤残儿童需要一个“家”,一边是城市家庭对于寄养孤残儿童的心理顾虑,矛盾纠结下的一个直接后果是,福利院计划寄养的孩子总是送不出,少数愿意接收又符合照料条件的家庭,往往集中在城市郊区、乡镇等地。
“我们希望能有更多城区爱心家庭向孤残儿童敞开胸怀。”陈微微表示。在她看来,这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城区家庭便于日常监督巡查,二是有利于寄养儿童继续使用福利院的教学、康复资源。
也因此,在坚持实施、推广家庭寄养方式的同时,陈微微、张海燕等人更为推崇的是社区模拟爱心家庭养育模式。据了解,该院目前存续的两个模拟家庭,都位于离福利院步行不超过10分钟的小区,孩子们早上在家吃过早饭后,就由“爸妈”或年纪大点的孩子带着,到福利院上课或接受康复治疗,下课后回“家”生活,享受家庭温情。
“但是这种模式成本很高,算上房屋租金、代理父母工资、生活费用等,一户家庭一年要12万元左右,如果没有持续的社会爱心,是很难维系下去的。”张海燕告诉记者,他们最初推出的3个模拟家庭,其中一个就是因为资助资金中断而结束的,剩下的两个,虽然有爱心企业的持续资助,却也面临租金及“父母”工资逐年增长等压力。
能否有更多爱心组织和人士参与进来,用持续的爱为孤残儿童搭建更多温暖的“家”?陈微微说,对孩子们来说,这远比逢年过节给他们送食物送玩具更重要、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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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养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温州市区常住户口与固定住所,且家庭生活水平及居住条件不低于当地人均水平;
2、主要照料人年龄在30-55岁,身体健康,具有照顾儿童的能力和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家庭成员关系和睦,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不利于被寄养儿童成长的疾病;
4、家庭主要成员应具备一定的爱心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关爱儿童,乐于社会公益活动。
有意向的家庭可与温州市儿童福利院联系。报名电话: 88292479 88290822
注:报道涉及福利院儿童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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