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髦女子坐飞机 结果要被拘留15天

图为法院执行人员在机场将蒋某(右二)带走
昨天下午4时许,温州龙湾国际机场行李打包处,一名穿着时髦的中年女子,被鹿城区法院4名执行人员拦下。据法院执行人员称,该女子姓蒋,市区人,她被拦截下来的原因是,身负巨额债务未偿还,鹿城区法院对其下达限制高消费令,而她仍坐飞机出行,虽只有500余元的飞机票价,但还是违反了“限高令”。
据温州市中级法院、龙湾法院和鹿城法院统计,蒋某的欠债总额高达2125多万元。她在温州的一处房产去年已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拍卖,所得款为362万元用于偿还。其在上海黄浦区的一处房产也已抵押给银行。
被带回法院后,蒋某一脸无辜地向执行人员诉苦:“我的房子能卖的都已经卖了,我也是受害者,没钱还,你让我怎么办……”蒋某称,其实她是帮姐夫借钱的。姐夫的公司2012年9月26日破产重整无力还款,她也没法。此次,她去上海,是准备到一家公司打工,机票钱都是上海的公司出的。
昨晚,蒋某因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协商后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
据法院执行人员介绍,我市《限制高消费令》几年前就已经出台了,但因取证困难,比较难实施。去年9月,鹿城法院针对“限高令”,正式和机场合作。去年共给22个“老赖”发过“限高令”,其中就包括蒋某。这一个月来,已有两个“老赖”因“限高令”在温州龙湾国际机场被截获。鹿城法院一般通过执行查控系统上布控,或是公众举报两种途径,掌握“限高令”被执行人的活动情况。
“限高令”限了哪些“高”
出台限制高消费令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在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使用非经营必须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高消费行为。
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须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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