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文明单位示范点评选启动
近日,区文明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第十六批区级文明单位、第八批区级文明村和第六批区级文明服务示范点活动。
据了解,区级文明单位申报对象主要为具有法人资格、党组织健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种所有制形式企事业单位和市驻龙湾工作单位,区级文明村申报对象主要为各街道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行政村,区级文明服务示范点申报对象为各行业为群众提供直接服务的“窗口”基层单位。凡是符合《龙湾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龙湾区文明村建设管理办法》和《龙湾区文明服务示范点考核细则》要求都可申报。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评选必须在4月30日前申报,申报办法按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进行,先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村和服务点,向各街道或系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汇总上报区文明办。区属各单位(包括市驻龙湾工作单位及其他在龙湾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文明办提出申请。(王策)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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