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满月 浙江网购投诉量无明显增长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以来已经满月,从实施情况看,浙江的网购消费投诉量略有增加,此前人们担心可能会有人利用新《消法》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而恶意退货,这种情况并没有大量出现。
据统计,自今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至4月10日将近一个月时间内,全省工商机关共受理网购消费投诉1488件,其中涉及7天无理由退货的投诉共33件,网购投诉总体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
针对网购消费维权,浙江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重要网购平台的行政指导,专门在淘宝所在地工商局设立全国首支网络监管大队,在淘宝网设立工商联络室和消费维权联络站,并指导企业建立自行处理消费投诉工作机制,健全并完善退换货、保证金、预赔等消费权益保障制度。工商部门每年还根据投诉热点开展对网购商品的质量抽检。
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消费维权久拖不决的问题,浙江省工商局授牌成立了首批14家消费维权绿色通道企业,由企业自行快速处理消费投诉,使消费投诉处理时间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减少到3个工作日。都市快报
[编辑: 邱林如]
关键词:实施 投诉 浙江 消费 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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