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为了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经研究决定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随手拍”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龙湾区新闻中心
二、协办单位
龙湾区摄影家协会
三、活动目的
呼吁、倡导全区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生产一线的员工通过自己手中的相机、手机随时随地将我区各行业、领域和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用镜头拍摄下来。
四、参赛对象及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突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富有强烈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提供“JPG”格式电子版,满足300DPI的分辨精度。参展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参赛作品电子版本请直接发送至Lwajj@126.com(联系人:李龙炜,电话:0577-86968529,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434室,邮编:325058)。
3.企业和个人以独立方式自愿参赛,每单位或每人限选送5件参赛作品。
五、时间安排和评选方法
1.照片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
2.由活动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
六、奖项设置
摄影比赛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100元。活动主办方将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市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摄影比赛。
七、其他事项
1.温州高新区科技园管委会(蒲州街道办事处)、温州高新区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摄影比赛作为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动员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参与,使本次安全生产摄影比赛顺利进行。
2.作者本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伪造、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活动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撤销已获得的荣誉。如活动主办方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后果由该作品提供者承担。
3.创作成果使用。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赛者声明其拥有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同时许可活动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展览、并在《今日龙湾》、《龙湾新闻网》刊登展示、出版画册(刊)等,不另付稿酬(作者拥有比赛中和比赛之后发表作品的权利),活动主办方在按上述方式使用相关作品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合作作品注明全部作者姓名和参赛人姓名。
4.参赛作品恕不归还,留在活动主办方。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温州市龙湾区新闻中心
2014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