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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纪委通报6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8年01月02日 09:45:21来源:温州网瑞安支站

  12月25日,瑞安市纪委通报了6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在元旦、春节来临之际,敲响干部作风“警钟”,形成震慑教育,为清廉过节保驾护航。

  案例一:违规审批低保

  2016年5月,低保户林自鹊以本人重度残疾、女儿在国外自费读书为由,向马屿镇申请提高低保金额。而根据有关规定,子女自费在国外留学已不符合低保户资格。马屿镇民政办工作人员许乙顺未掌握上述规定,在低保户动态审核中不仅未及时取消林自鹊一户的低保资格,且批准提高其低保标准。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林自鹊一户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4416元。

  2017年11月,许乙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分管民政工作的马屿镇副镇长彭兆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案例二:违规领取低保金

  2014年上半年,塘下镇东洲村村委委员柯海微,因家庭固定收入增加,不再符合低保户资格,却故意隐瞒其家庭收入变更情况。东洲村报账员朱志焕违规为其出具证明替其隐瞒家庭收入,致使2014年5月至2017年9月柯海微共违规领取低保金3万余元。

  2017年11月,柯海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志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先后负责鲍田办事处低保户动态调查的鲍田办事处社会办原工作人员林光海、塘下镇人武部副部长李安荣因未认真开展核实工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分管民政工作的鲍田办事处副主任彭晓正等其他3名责任人员受到组织处理。

  案例三:

  骗取粮食收购价差资金

  2010年至2015年,瑞安市粮储公司马屿分公司江溪粮站原站长黄文松与仙降街道山皇村原党支部书记黄盛弟,在灯垟村原支部委员黄君朋的协助下,以外地粮冒充本地粮的方式骗取粮食收购价差资金6万余元。2016年,黄文松先后套取售粮款和政府奖励补贴共2万余元。此外,为给黄盛弟筹集购买外地粮的周转资金,2015年,黄文松还挪用粮储公司马屿分公司资金50万元和江溪粮站售粮款3万余元。

  2017年7月,黄文松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黄盛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黄君朋被免于刑事处罚。2017年11月,黄文松、黄盛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黄君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案例四:

  骗取专项资金补助款

  2015年,陶山镇新岙村监委会主任丁心贤通过该村报账员李荣娒虚造相关票据凭证,以项目重复上报的方式骗取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款3万元,该款原本由村少数民族集体使用。2016年间,丁心贤伙同新岙村报账员章传弟伪造相关票据凭证,通过李荣娒虚构申报信息,骗取资金补助6万元,其中章传弟分得0.8万元,丁心贤分得5.2万元。

  2017年9月,丁心贤、章传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李荣娒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案例五:骗取扶贫资金

  2012年,高楼镇软山村党支部书记金显鹏和村委会主任吴炳银虚构软山村枇杷基地项目,编造相关资料通过项目验收,骗取财政扶持资金4万元。该笔资金一部分用于合作社支出,剩余3万余元由金显鹏、吴炳银私分。

  2017年10月,金显鹏、吴炳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六:

  违规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

  2015年,马屿镇焦坑村党支部书记苏立进、报账员苏仕定为该村5名村民申报2014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在明知苏仕定女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苏立进、苏仕定未经焦坑村集体商议,擅自决定向市就业管理处申报补贴并获批准。

  2015年11月,苏仕定女儿领取补贴款4500元。2017年2月,苏立进、苏仕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这6起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廉洁履职。”瑞安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市纪委将会进一步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记者林翔翔)

  [短评]

  元旦、春节将至,瑞安市纪委先后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和6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给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提了醒,打了“预防针”。

  节假日,往往是人情往来高峰期。这时候,所谓的“表表心意”,或请吃,或送上购物券……会成为一些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隐蔽手段。这时候,能否清廉过节,考验着每一个党员干部。假如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假如没有守牢纪律“红线”,就会很容易被这些“糖衣炮弹”腐蚀。

  节风连着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要将清廉过节内化为自觉追求,抛弃侥幸心理,加强廉洁自律,自尊、自重、自省、自警,做到清白为人、干净干事。同时,有关部门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清廉过节”不仅警钟长鸣,更是成为党员干部的习惯。(李群)

编辑: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