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县市频道   ->   瑞安 -->正文
瑞安: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出炉”
2018年08月27日 18:14:24来源:温州网瑞安支站

  2019年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参保筹资工作将于9月1日启动。2019年,瑞安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个人出资350元,财政补助670元。相比往年,2019年瑞安城乡医保政策在新生儿参保、大病保险报销待遇等政策上有新变化。这是记者日前在瑞安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缴费截至12月25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是由瑞安市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城乡居民自愿参加,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基本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瑞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整合而成。

  2019年,瑞安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个人出资350元,财政补助670元。欠发达地区个人出资330元,财政补助690元。

  瑞安2019年参保城乡居民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住院报销、普通门诊报销、重大疾病报销、特殊病门诊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报销待遇比如在住院方面,继续采用‘当年累计、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报销。乳腺癌、血友病等20种重大疾病在瑞安市内、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均在原有(分段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大病谈判药品由去年的15种增加至28种。”市人力社保局局长林邦虎介绍。

  从2018年9月1日起,瑞安本市户籍居民以户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至户籍所在村(居)参保,符合条件的新居民至居住村(居)参保。缴费截至12月25日,逾期原则上不予办理。

  大病保险政策报销比例提高

  瑞安市人力社保局城乡医保办副主任尤利云介绍,相比往年,2019年城乡医保政策有四个新变化。

  新生儿参保方面,新生儿父母一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不需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从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即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之后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12种慢性病普通门诊取消每月人均药品报销限额,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根据病情需要放宽至12周。12种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脏病、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腹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

  大病保险政策报销比例提高。大病保险补助起付线确定为3.26万元,实行分段支付:起付标准以上至起付标准5倍以下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60%;超过起付标准5倍至起付标准10倍以下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0%。最高补助限额为32.6万。

  调整了药品自理比例。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全额纳入报销范围,甲类药品按100%计入报销基数,乙类药品按80%至95%标准计入报销基数,目录外药品全额自付,不纳入报销基数。据悉,近年来,瑞安医保待遇稳步提升。2018年,瑞安共有78.8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7.17亿元,其中个人筹资2.16亿元、财政出资5.01亿元。截至2018年7月底,总报销人次达155.32万人次,总报销金额3.98亿元,其中住院5.71万人次,报销金额3.11亿元。2019年,瑞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要继续稳定在98%以上,全市人均最低筹资水平应达到省定最低标准以上;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达到50%。(记者 项乐茹)

编辑:月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