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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三治融合”构建千年屿北新风貌
2018年08月29日 16:41:53来源:温州网永嘉支站

  永嘉县岩坦镇屿北村自启动古村整体开发以来,千年屿北内外兼修、美丽蝶变,由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房屋改造而成的“风貌协调区”280多间民房修葺一新,统一的设计格调突出了屿北“中国景观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全国最美古村落”的历史文化底蕴,展现出一幅古色古香,富有楠溪韵味的水墨山水画卷。这一切都离不开“三治融合”的助力。

  “自治”议事排忧解难

  整治中涉及村民房前屋后的道坦拆建和外墙改造,党员、村民议事厅发挥了巨大作用,“村内事务大家评、村务管理大家议、村务决策大家定,议事厅制度以党员、村民共聚一厅的形式,共商与自己利益有关的身边事。”屿北村驻村干部刘建光告诉记者,建设过程中产生不少问题和难题,个别村民不理解不支持,我们把这些问题和难题收集整理起来提上议事厅,让对议题感兴趣的村民参与议事,通过座谈、讨论、评议,逐一解决问题。

  该村村委会主任汪志义说,议事厅制度有利于村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可以起到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280多间民房修缮,涉及1000多人,每家每户都有不同的要求和问题,错综复杂的村民事务就在“议事厅”逐一化解,努力做到社会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村民形成了自主参与“身边事”的意识,自觉遵循有章可循的“村规民约”,乡风文明蔚然成风。

  汪志义告诉记者,不管遇到什么矛盾纠纷,村民也都开始学着用自己的力量去解决。村民们对此赞不绝口,“最近几年,村里的变化确实挺大,现在老百姓都习惯主动参与村务管理,就像管自家事一样自然。

  “德治”拓展自治空间

  “乡贤的话管用!”岩坦镇党委委员邵建军表示,乡贤是乡村中最具“视野”和“资源”的人士,在村民间具有极强感召力、信服力,对带动乡风向好、民风向上更有示范引领作用。

  在屿北村开发建设过程中,许多村民房前屋后零散堆放的砖块、瓦片、柴火、老缸等杂物,扔了,村民舍不得,不扔,影响村容村貌。进退两难时,乡贤们主动站了出来,先收拾了自家的院落,再动员亲朋好友打扫院落,村民们不仅积极性高涨,民间智慧也开始释放,涌现出一大批就地取材、变废为宝的妙招,一个个精致的庭院在公路边“冒”出来:会泥工的村民利用闲置的砖瓦和菜缸在路边修葺成景观,不甘落后的村民用各种盆景小花弄出一个个“私人花园”……作品不断叠加,村容村貌华丽蝶变。许多村民表示,身处这么养眼的环境,根本不忍心随意乱扔垃圾。

  这是岩坦近年来通过“乡贤治理”探索基层自治的一个缩影。“‘隐藏’在民间的一批资历深、阅历广、威望高的老同志、老干部,都是现成的‘调解高手’。”邵建军表示,因为说话讲理接地气,对当事人又知根知底,他们调解起来往往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越来越受大家的信赖和欢迎。

  “法治”规范乡村治理

  在屿北村开发建设过程中,村两委始终把“三治融合”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系统性、基础性工程来抓,以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增效,以自治、德治为手段,以法治为保障,三者相辅相成,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法治是乡村的“硬治理”,在此理念下,屿北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切实加强与民生和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村文化礼堂,每个月都会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预防电信诈骗”等活动,并在“3·15”、“12·4”、“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日发放法律宣传手册,走家入户开展法治宣传,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我们还邀请一些社会组织成立法律服务团,随时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为村民讲解法律常识。”说起屿北“法治”,岩坦镇综治办主任金忠迪分享了该村乡村民主法治建设经验做法: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村务监督等制度,使其成为农村法治建设和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建立农村法律大讲堂,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巡回讲座和“送法下乡”活动,依托文化礼堂建立法律图书专栏,增强农民法律素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基层干部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行为自觉,强化法律在解决农村事务和化解矛盾问题中的权威地位。

  经过多年运作,屿北村“三治融合”给岩坦镇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不少惊喜: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开展中,多方力量整合形成突破各类矛盾的巨大能量,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提升。岩坦镇党委书记徐翔坦言:“以前村民们都羡慕沿江人的生活,现在老乡常开玩笑,城里人很快就得羡慕咱们农村人的日子了!”(厉定武)

编辑:月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