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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征集涉黑涉恶领域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2019年03月27日 14:40:08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

  实名检举揭发鹿城管辖的涉黑涉恶领域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符合条件者可获得2000元至60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昨天,鹿城区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平台公布了《鹿城区涉黑涉恶领域腐败和“保护伞”实名举报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率全市之先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领域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记者了解到,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以真实姓名、确切联系方式,向鹿城区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街镇(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举报电话12388转鹿城)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提供的线索应当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腐败人员的基本情况、违纪违法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违纪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同时,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上述办法同时规定,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举报内容都符合奖励要求,上述工作办法对举报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如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为黑恶势力分子站台助威、开脱说情、提供支持;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或企业入股分红、收受贿赂,对黑恶势力犯罪不闻不问、压案不查、毁灭证据、提供保护;包庇、支持黑恶势力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包庇、支持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故意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等问题。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纪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鹿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举报的相关线索,经查证属于违纪的,在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并作出党纪政务处理后对举报者予以奖励;经查证属于违法犯罪的,经审判机关作出生效判决后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据悉,该工作办法旨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社会和谐。

  □晚报记者王亮

编辑:姜珂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