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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近250万元,鹿城法检合力破解执行难获赞!
2021年09月10日来源:温州新闻网

  “没有你们,我这钱是拿不回来的!”近日,区法院联动区检察院,以“速度+力度”合力破解执行难,促成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林某等人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125万元款项。自此,这起历时四年之久,引发多次信访的涉拆、涉访执行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涉事街道拆迁工作和法院执行工作均圆满处置,王某及其他债权人共追回执行款近25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王某为鹿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送来印有“为民办实事检察显担当”字样的锦旗

  多年奔走无果

  王某申请执行监督

  王某与被执行人林某系朋友关系。早年,林某夫妻实际控制的温州某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由林某夫妇、科技公司向王某先后借款300万元并约定利息,后因部分借款未归还引发诉讼。2016年,鹿城区法院判决林某夫妇、科技公司偿还王某借款本金238万元及利息。同年6月,王某就该案向区法院申请执行,但因缺乏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直无法执行到位,王某情绪上无法接受,多次向有关部门信访,并向鹿城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我发现,拆迁意向书上签着李某的名字,我要申请监督!”王某说。

  受理后,办案检察官王剑博充分发挥调查核实权,一方面向法院调阅案卷并与经办人沟通,核实法院是否存在怠于执行的情形;另一方面询问当事人,了解该拆迁地块的相关情况,多次走访涉案街道调取涉案土地的拆迁档案并向街道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经调查,法院不存在违法情形,也不存在怠于执行的情况,无法执行的主要原因是拆迁问题导致的。”王剑博耐心向申请人王某解释,法院执行并非简单查扣款项、拍卖房产。

  问题在于,被执行人科技公司所有的位于鹿城区某处厂房被拆迁,虽已与街道签订意向书,但未签订拆迁协议且厂房无权属登记,导致拆迁权益无法明确,造成了街道拆迁工作、法院执行工作难以推进。

  法检联合履职

  推进案件实质进展

  案件到此,如果直接做终结结案处理,并不能推动矛盾实质化解。经多次讨论沟通,鹿城法检两家以2020年6月会签的《关于健全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依据,确定了区检察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充分运用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与法院合力破解执行问题的工作思路。

  “我们检法两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对申请人的释法析疑、息诉罢访、矛盾化解等工作。”鹿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成洁介绍。

  ▲2020年6月,第一次民事检察工作现场协调会议在鹿城区检察院召开

  由区检察院牵头,法检两家多次组织当事人与街道、相关行政部门开展现场协调会议。会后,街道通过测绘制作土地分割的图卡等工作,顺利解决涉案地块土地界址争议,向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解读拆迁政策,督促及早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同时,执行承办人、检察官“背靠背”调解,一方面释明配合法院执行是被执行人的义务,另一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就还款数额与双方开展磋商。

  “大家原来是朋友,我愿意退一步,放弃部分本金和全部利息。”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科技公司负责人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的补偿款250余万元被法院依法扣划。

  秉承共赢理念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按下葫芦浮起瓢,新的难题涌现。该科技公司另有两起案件在鹿城区法院执行,一件案件判决书已生效,当事人准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有案外人对法院扣划拆迁补偿款提出执行异议。

  为妥善化解案件,鹿城法检两家再次联动,由区法院牵头,多次组织召集各方当事人协调分配方案。最终,出于利益保护最大化原则,各方当事人达成分配协议,申请人王某受偿125万元,其余债权人按照协议内容分配剩余款项。

  ▲区法院牵头组织召集各方当事人协调执行款分配方案

  “分配协议里的钱,虽然和我的总执行标的相比还是有差距的,但你们态度积极,尽心尽力想着我们,我们还是很认可的。”一位债权人说。

  至此,经历处置拆迁界地争议-签署拆迁协议-扣划拆迁款-执行和解-通过债权人分配方案,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终于圆满结案。

  “该案实现案结事了,是鹿城法检联动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形成执行合力化解群众揪心事、烦心事,秉承共赢理念为当事人办成事、真办事的生动实践。”区法院执行案件承办人彭书隆表示。

编辑:姜珂珂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