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县市频道   ->   鹿城 -->正文
鹿城开展“全民戴口罩”
2022年12月12日来源:温州晚报

  12月11日,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决定在鹿城全区进一步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

  通告要求,凡在鹿城区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应时刻养成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并积极带动身边亲友、引导周边群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共同提升防控能力。

  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应戴尽戴”: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等。

  通告要求,市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做到“凡进必戴”: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等。

  通告要求,每个人都应牢记“自己才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日常生活的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

  除鹿城外,昨天我市洞头、乐清、龙港等发布“全民戴口罩”的通告或倡议书。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鹿城开展“全民戴口罩”

编辑:孙嘉励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