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副食品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免罚了!”近日,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对一例首次销售过期食品案和一例首次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案给予免于处罚。这是该局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后查处的首例首违不罚案件。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如果符合清单中初次违法、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等一系列的条件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查询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档案卷等方式,确定违法主体是否属于首次违法。
值得注意的是,“首违不罚”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免罚不等于免责,免罚仅免除行政处罚,但并未免除所有责任,市场主体本身应履行的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等责任仍在,相关企业的首次免罚也将会在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留痕”,作为日后监管执法的依据。
用柔性执法守护营商环境。瓯海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柔性的执法方式,推动处罚“一刀切”向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转变,不仅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还能降低经营主体经营成本,对市场充满信心。
来源:瓯海新闻网
原标题:传递执法温暖瓯海区首例“首违不罚”出炉
监制:张佳玮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编辑:姜珂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