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县市讯(通讯员 陈伊宇 实习记者 殿斌)偷了3元7角要被刑拘?一般人的反应就是:不可能吧!民警告诉你,这是有可能的。
前晚,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家里有一名陌生男子在乱窜,可能是小偷。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并将这小偷当场抓获。
据了解,该男子周某是江西上饶人,没有固定工作,就靠小偷小摸来的钱过日子,还曾因抢劫进过班房。
当晚,周某闲逛至天河街道蒲门北路50号时,发现房门虚掩着,又摸了摸干瘪的钱包,探进去看了下没有人,盗窃的心顿时澎湃起来。进入房间后,发现床头有一个钱包,打算来个“速战速决”。但当他刚把钱包里的钱拿出来时,就听到住户打电话报警的声音,进退两难的他,为了逃过刑罚,慌忙地将钱塞回钱包。
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当场将周某抓获,并叫户主现场检查有无损失现金。户主经过检查发现,钱包里面少了现金3元7角,而民警在周某身上也找到了等额现金。原来,当时周某还存在侥幸心里,想想才这点小零钱,应该不会怎么样。
后来,天河所民警经过现场勘察,判定周某的行为已涉嫌入室盗窃,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没想到就是这个区区3元7角,将周某送进了班房。民警温馨提醒:“已经涉嫌入室盗窃的人,无论盗窃多少,都要进班房。”
编辑:邱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