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县市频道   ->   地方要闻 -->正文
苍南:县纪委通报9起正风肃纪典型案例
2017年02月23日 08:40:13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温网讯 前天,苍南县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廉苍南”公布了9起正风肃纪典型案例,其中两起是当地村干部为竞选该县人大代表而宴请选区相关选民被处理。

  -洪丽娇,灵溪镇五爱村党支部委员、妇女主任,苍南县第九届人大代表。为竞选苍南县第十届人大代表,宴请选区相关选民,被党内严重警告。

  -杨须上,灵溪镇柳庄村村委会主任。为竞选苍南县第十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和苍南县第十届人大代表,两次宴请选区相关选民,被通报批评,并将不纳入下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名单。

  -庄传达,灵溪镇新溪村党支部书记。调查组调查杨须上违反选举纪律问题的过程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被党内严重警告。

  -黄昌玖,龙港镇薛中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收取村民违章搭建厂棚费用;未按规定将补助款收支入村账;未按规定及时将集资款项收支入村账,被党内严重警告。

  -薛茂苍,龙港镇薛中村村委会主任。违规收取村民违章搭建厂棚费用;未按规定及时将集资款项收支入村账,被党内严重警告。

  -黄振双,龙港镇二河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监会主任(主持党支部工作)。担任龙港镇二河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监会主任期间,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违规发放补贴;未经公开程序,违规将工程发包,被党内严重警告。

  -洪象棉,桥墩镇凤岭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非法谋取利益,未将村集体分红资金入账,未督促承租人上交租金、未严把审核关致使村集体资产流失,被撤销党内职务。

  -洪珍祥,桥墩镇凤岭村村委会主任。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非法谋取利益,未督促承租人上交租金、未严把审核关致使村集体资产流失,被撤销党内职务。

  -洪祥再,桥墩镇凤岭村报账员。承包凤岭村马蹄笋合作社期间,未将村集体分红资金入账,被党内严重警告。

编辑: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