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春节将至,瑞安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记者从瑞安市安监局了解到,春节期间,瑞安允许有限制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和经营实行同步管理。
2月15日(农历十二月三十)至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三),允许全天经营和燃放;2月14日(农历十二月廿九)和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四)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六),允许全天经营,燃放时间限制为8时至22时。
瑞安辖区划分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禁止燃放区域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50米以内;车站、码头、街道等重要交通枢纽区域内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油汽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单位周围100米以内;各类零售、批发集贸市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道、走廊等易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部位;木结构房屋区域;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周围50米以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允许燃放,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据了解,春节期间,全市共有40个正规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各镇街均有分布。“市民请到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同时注意观察烟花爆竹的包装是否完整、具有正规的生产信息等。”瑞安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后,要遵守时间、区域燃放,特别要注意安全。
编辑: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