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宣传瓯海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用摄影的视角记录瓯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生等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全面体现瓯海人民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时代新风貌。经研究决定,区融媒体中心、区记协、瓯摄会联合举办“全面小康·幸福瓯海”摄影比赛。欢迎广大专业摄影人士和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
“全面小康·幸福瓯海”
二、征稿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三、征稿内容凡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题,突出展现瓯海“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社会治理、人文旅游、社会民生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就,注重表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加。
四、奖项设置
本次影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三等奖6名:奖金5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300元。
五、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底在瓯海区范围内创作拍摄,且未参赛过或参赛过未获奖。
2、投稿作品为jpg格式,作品不得小于3M。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得超过8幅(须按顺序1、2......编号),每组计1件作品,拍摄形式、风格不限。
3、参赛作品统一发送到邮箱387618926@qq.com需注明“全面小康·幸福瓯海”字样,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及附简短文字说明,并提供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4、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的作品。
5、作品正式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电子影像文件,要求TIFF格式30M以上,JPEG格式5M以上。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6、参赛作品须作者本人原创,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相关法律问题(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7、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包括用于外宣品、出版物、新闻报道、招商展览等宣传活动,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8、凡在本次比赛中获奖的作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个人所得税自行缴纳)。接到通知一个月未领取稿酬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9、凡参加此次摄影比赛者均视为认同以上征稿之规定。
10、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温州市瓯海区融媒体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编辑:姜珂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