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下午,洞头区召开关于禁止正月初九“拜天公”活动工作会议。区领导侯合海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洞头区决定禁止农历正月初九“拜天公”活动。
严禁在家开展“拜天公”活动;
严禁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私人住宅等区域焚烧纸钱、烧香点蜡等使用明火行为;
严禁以任何形式的民俗活动名义扰乱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洞头区所有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北岙街道、东屏街道在农历正月初八晚上10点至正月初九中午12点,倡导不燃放烟花爆竹。
会议指出,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张贴海报等形式,扩大群众的知晓度。北岙、东屏等街道要成立巡逻队伍,与小区物业联动开展巡查工作。相关部门要成立督查组前往各街道乡镇开展督查。此外,针对违反规定的人员,除批评教育、督促整改、没收器具外,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群众也可拨打举报电话提供线索:21012345。
编辑:姜珂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