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9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08月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609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②1369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③165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④13501: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⑤1349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⑥16331: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⑦1632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⑧17271: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⑨1726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等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平阳县公安局交警警察大队
2022年7月27日
来源:爱平阳
原标题:8月6日启用!我县新增9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编辑:孙嘉励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