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龙港市华东社区居民冯康(化名)的账户里收到了一笔15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他买房减轻资金压力。随着龙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域推广,身为个体工商户的他搭上了这项惠民制度的“快车”,成为受益人之一。
龙港位于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的鳌江入海口南岸、东海之滨,于1983年10月建镇,历经从小渔村到农民城、从农民城到产业城、从产业城到撤镇设市的三次历史性跨越。2019年9月25日挂牌成为全国第一个“镇改市”后,龙港在行政管理上实现了全域城市化,多数村庄建制单元已改为社区,大部分社区停止了宅基地审批,而对于中低收入的社员群体,购买商品房的压力大,导致部分社员成了“分不了宅基地、享受不了城镇住房保障、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
扩大政策覆盖范围
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022年9月,龙港开始试点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成为当地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农民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
“当时听到这个政策,我很高兴,刚好老家的房子拆掉了,需要贷款。”居民冯亦霸所在的华中社区,由鉴后西、鉴后东两个行政村合并而成,是龙港首批试点的13个社区之一,而他也是首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冯亦霸说,在没有公积金贷款以前,贷款买房、翻修房屋只能通过信用贷款、个人借款的方式,相比起公积金贷款,利率高出不少。
“相对于在地里干活的农民,做点小生意、开店的集体经济组织社员比例更高,与灵活就业人员有部分重合。”市住房公积金龙港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制度设计方面,在国家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参考了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也有不少创新之处,最重要的就是将社员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之中。
另一方面,龙港在对建缴住房公积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施统一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基础上,还对尚未实现宅基地资格权,且同一户口簿内所有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无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社员,按月给予缴存财政补助,对无房户实施差异化的支持政策。
今年7月,在第一批13个试点社区基础上,龙港市域范围全面推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不仅扩大了政策覆盖范围与财政配缴对象,同时适当提高财政配缴补助标准为个人月缴存额的50%,最高每人每月150元。
截至上个月,龙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6003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20.06%。累计归集资金774.65万元,期末单位账户余额889.52万元,累计支持社员住房消费634.35万元。
“试点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
获省政府部门认可
在浙江省发改委今年公布的“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第二批)名单”中,龙港市“试点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探索基层共富新路径”入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这意味着,龙港市将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的改革探索,已得到浙江省政府部门的充分认可。
“只有让缴存人真正体验到获得感和幸福感,才能吸引更多人参与到这项制度中,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人。”市住房公积金龙港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将会持续深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改革,推动制度的健康、可持续运转,积极探索共富新路径。
-温都记者谢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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